中国气象报记者吴越报道 5月17日,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全国天气会商会议上,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,并针对近期的汛期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。8时30分,中国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。
5月16日,温家宝总理、国务委员马凯在《中国气象局值班信息》上作出重要批示。温家宝总理要求国务院应急办注意提醒各地采取防范措施。国务委员马凯要求国务院应急办立即了解国办通知下发以后,有关地方采取措施的情况,并及时通报雨情、水情、灾情。为此,国务院应急办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各有关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、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。
为了进一步认真做好当前汛期气象服务工作,郑国光提出了六点要求:一是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,强化值班制度,密切监测天气变化,加强天气会商;二要强化上下游的联防、部门的联动,切实把气象灾害的服务工作做好做实;三要强化滚动预报,特别是短时临近预报,提高预报的准确率;四要强化城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,以及城市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;五要强化基层气象信息员的作用,在第一时间把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传递到老百姓手中;六要强化科普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。
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
编号:2010—14号
中央气象台已发布暴雨蓝色预警。预计17日到18日,湖北东部、安徽中南部、江苏中南部、浙江中西部、江西中北部、湖南中北部、贵州东北部及山东半岛等地有大到暴雨,其中,安徽西南部、浙江西部、江西东北部等地局部有大暴雨,上述部分地区将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。
根据上述情况,中国气象局应急办、减灾司、预报司、观测司,国家气象中心、国家卫星气象中心、国家气象信息中心、国家气候中心、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、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中国气象报社、华风影视集团,江西省气象局、湖南省气象局、浙江省气象局、福建省气象局、安徽省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。其他可能受本次灾害性天气过程影响的省(区、市)气象局做好应急响应准备。
特此命令。
命令人:矫梅燕
2010年5月17日08时30分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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